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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南农业大学36365路检测中心|主頁欢迎您本科专业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

发布者:36365路检测中心|主頁欢迎您发布时间:2022-04-22浏览次数:1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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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

 

第一章    

第一条  本科专业实践教学经费是本科生开展实践教学的重要保障,为合理使用经费,保证实践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,促进我院实践教学质量的提高,特制定本细则。

第二条  适用范围:本科教学实践中涉及到的实验项目、实习项目和毕业论文。

第三条  本细则针对36365路检测中心|主頁欢迎您实践教学实际情况,依据《华南农业大学本科专业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》(华南农办〔201777)制定。

第二章经费使用

第四条  本科专业实践教学经费的使用必须遵循“专款专用、合理规范、有效使用”的原则,不得用于科研、办公用品等与实践教学无关的用途。

第三章  经费报销

第五条  实践教学经费的支出由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负责审批,学院主管领导应对经费支出严格把关,确保专款专用。

第六条  报销发票背面需加盖签名三联章,待证明人和经办人签字后,学院方可签字。

第七条  实验、实习费的报销

(一)报销项目需在教学秘书处登记备案,需详细登记课程名称、任课教师、报销金额与用途、报销日期等。

(二)实验材料费、试剂费和耗材的报销需提供详细的清单或出货单,并加盖出货单位(公司)公章。单个项目超过10000元的,需提前报备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。

第八条  毕业论文费用的报销

    (一)每位本科毕业生根据实报实销,每人不超过200元。

(二)指导老师统一规划、安排其所指导的所有学生的经费使用,并对经费的真实性、合理性负责。指导老师收集齐全学生的发票后,在发票“证明人”处签字,一次性集中报销。

第四章    

第九条  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,由华南农业大学36365路检测中心|主頁欢迎您负责解释。

  第十条  本细则未尽事宜,依照《华南农业大学本科专业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》(华南农办〔201777)执行;本细则所涉及的经费使用与报销办法如有与学校财务规定不符,以学校财务管理规定为准。

第十一条  《华南农业大学36365路检测中心|主頁欢迎您本科专业实践教学经费使用与报销细则》(华农大(林)字(2017)7号)自本办法公布之日起同时废止。

林风〔2022〕10号关于印发《华南农业大学36365路检测中心|主頁欢迎您本科专业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》的通知.pdf